拼音:注音:部首:部首笔画:7

笔画:19 笔顺:撇捺捺撇折捺竖折折捺折捺捺横捺撇横横竖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ECMU 五笔98:ECMU UNICODE:U+8FAD 四角号码:20241

仓颉:BBYTJ GBK编码:DE6F 规范编码:

cí ㄘˊ

◎ 见“”。

[①][cí]

[《廣韻》似兹切,平之,邪。]

1”的繁体字。“1”的今字。亦作“1”。

(1)诉讼的供词。

(2)解说,辩解。

(3)文词;言词。

(4)特指王命。

(5)借口,口实。

(6)中国古代逻辑名词。指命题(判断)。

(7)告知,告诉。

(8)记载,记录。

(9)告别,辞别。

(10)遣去,辞退。

(11)推辞;辞谢。

(12)责备;抱怨。

(13)道歉,请求宽恕。

(14)古代的一种文体。

[广 韵]:似兹切,上平7之,sí,止開三平之邪

[平水韵]:上平四支

[粤 语]:ci4

[闽南语]:si5,su5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酉集下】【辛字部】 辭; 康熙笔画:19; 页码:页1252第08

〔古文〕𤔧【唐韻】似兹切【集韻】詳兹切,𠀤音詞。辭說也。【易·乾卦】修辭立其誠。【書·畢命】辭尚體要。 又【說文】訟辭也。【周禮·秋官·小司𡨥】以五聲聽其獄訟,一曰辭聽。【書·呂𠛬】明淸于單辭,罔不中聽獄之兩辭。【疏】單辭謂一人獨言也,兩辭謂兩人競理也。 又與辤同。【正韻】卻不受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稽首固辭。【中庸】爵祿可辭也。又謝也。【前漢·韓王信傳】溫顏遜辭。 又別去也。【楚辭·九歌】入不言兮出不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