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fén 注音:fén 部首:火 部首笔画:4
笔画:16 笔顺:横竖撇捺撇捺撇捺横竖撇捺捺撇撇捺 结构:上下结构
五笔86:SQQO 五笔98:SRRO UNICODE:U+71D3 四角号码:44809
仓颉:XDDF GBK编码:9FFE 规范编码:
燓
fén ㄈㄣˊ
◎ 古同“焚”。
[①][fén]
[《廣韻》符分切,平文,奉。]
(1)烧,焚烧。
(2)引申为点燃。
(3)旧时的一种酷刑。用火烧死。
(4)炙;烤。
[②][fèn]
[《集韻》方問切,去問,非。]
倒毙。参见“焚2身”。
康熙字典: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巳集中】【火字部】 燓; 康熙笔画:16; 页码:页683第09
【唐韻】附袁切【集韻】符袁切,𠀤音煩。【說文】燒切田也。 又【集韻】符分,音汾。本作焚。詳焚字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