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注音:部首:部首笔画:3

笔画:9 笔顺:撇折撇撇横竖竖折横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QTTD 五笔98:QTTD UNICODE:U+72E7 四角号码:42264

仓颉:KHHJR GBK编码:AA48 规范编码:

tà ㄊㄚˋ

◎ 狗吃食。

◎ 狗咬人。

[①][tà]

[《廣韻》吐盍切,入盍,透。]

(1)谓狗用舌取食。

(2)见“狧狧”。

[②][shì]

[《集韻》甚尒切,上紙,禪。]

同“1”。

[广 韵]:吐盍切,入28盍,ta,咸開一入談透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巳集下】【犬字部】 狧; 康熙笔画:10; 页码:页710第24

【廣韻】吐盍切,音榻。【說文】犬食。从犬,舌。讀若比目魚鰈之鰈。【玉篇】作𤠟,同𤟬。 又狧狧,貪欲意。【揚子·太玄經】營狩狧狧。 又【揚子·方言】犬不吠而齧人曰冷狧。 又【唐韻】他合切【集韻】託合切,𠀤音錔。義同。【集韻】或作㹺。 又【集韻】甚爾切,音𦧇。犬以舌取物。【前漢·吳王濞傳】語有之,曰狧糠及米。【註】師古曰:用舌食也。蓋以犬爲喻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