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注音:部首:部首笔画:3

笔画:11 笔顺:折撇横撇竖折横横撇横竖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VRTF 五笔98:VRTF UNICODE:U+5A62 四角号码:46440

仓颉:VHHJ GBK编码:E6BE 规范编码:5020

bì ㄅㄧˋ

◎ 被役使的女子:奴婢婢女奴颜婢膝

◎ 婢

slave-girl

详细字义

◎ 婢 bì

〈名〉

(1) (形声。从女,卑声。本义:旧社会里被迫受剥削阶级役使的女子)

(2) 古代罪人的眷属没入宫为婢,后通称受役使的女子 [slave girl;servant-girl]

婢,女之卑者也。——《说文

使婢子侍执巾栉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。注:“婢子,妇人之卑称也。”

使吾二婢子夹我。——《礼记·檀弓》。注:“妾也。”

父母有婢子。——《礼记·内则》。注:“所通贱人之子。”

先大母婢也。——明· 归有光《项脊轩志

为婢仆所惑。——唐· 李朝威《柳毅传

(3) 又如:婢婿(与婢女私通的人);婢妾(妾与使女)

(4) 古代妇女的谦称 [servant-girl;humble girl]

自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。注:“婢之言卑也。”

[①][bì]

[《廣韻》便俾切,上紙,並。]

(1)女奴;使女。

(2)对妇女戏侮之称。

(3)古代妇女的谦称。参见“婢子”。

[广 韵]:便婢切,上4紙,pì,止開三上支A並

[平水韵]:上声四纸

[唐 音]:bhi??

[国 语]:bì

[粤 语]:pei5

[闽南语]:pi7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丑集下】【女字部】 婢; 康熙笔画:11; 页码:页265第10

【廣韻】便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部弭切,𠀤音庳。【說文】女之𤰞者。【禮·曲禮】自世婦以下皆稱曰婢子。 又夫人負罪而有所請,亦曰婢子。【左傳·僖十五年】𥠇姬曰:晉君朝以入,則婢子夕以死。又【二十二年】羸氏對太子圉曰:寡君使婢子侍執巾櫛。 又有罪而沒入于官曰官婢。【前漢·𠛬法志】太倉令淳于公罪當𠛬,小女緹縈上書,願沒入爲官婢,以贖父。 又小魚曰魚婢,見【爾雅·釋魚】。 又金鳳花,別名菊婢,見【草木譜】。 又婢曰上淸。【司馬光·考異】引柳珵上淸傳,竇參知敗,屬上淸,定爲宮婢。一曰上淸或婢本名。【正字通】當時通稱婢爲上淸。


考證:〔【左傳·僖十五年】𥠇姬曰,晉侯朝以入。〕 謹照原文晉侯改晉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