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èr 注音:èr 部首:部首笔画:3

笔画:9 笔顺:竖折横横竖竖横横横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KBG 五笔98:KBG UNICODE:U+54A1 四角号码:61040

仓颉:RSJ GBK编码:85FE 规范编码:6876

èr ㄦˋ

◎ 口旁,口耳之间:“负剑辟咡诏之。”

◎ 蚕吐丝,引申为以丝作琴弦。

◎ 古同“饵( 噐 )”。

详细字义

◎ 咡 èr

〈名〉

(1) 口旁。两耳之间 [side of mouth]

负剑辟咡诏之,则掩口而对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。注:“口旁曰咡。”释文:口耳之间曰咡。”

(2) 口 [mouth]

循咡覆手。——《管子·弟子职》

词性变化

◎ 咡 èr

〈动〉

蚕吐丝 [spin]。如:咡丝(蚕口上下吐丝)。引申为以丝作琴弦

黄丝咡素琴,泛弹弦不断。——《乐府诗集

[①][èr]

[《廣韻》仍吏切,去志,日。]

[《廣韻》如之切,平之,日。]

(1)口旁;口耳之间。

(2)蚕吐丝。引申为以丝作琴弦。

(3)通“”。

[广 韵]:如之切,上平7之,ér,止開三平之日

[平水韵]:去声四寘

[国 语]:èr

[粤 语]:ji6mai1mai4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 咡; 康熙笔画:9; 页码:页186第01
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仍吏切,音餌。【廣韻】口吻也。【禮·曲禮】負劒,辟咡詔之。【註】辟咡詔之,謂傾頭與語也。口旁曰咡。【疏】管子弟子職云:食已,循咡覆手。謂弟子食訖,以手循覆於咡,故知是口旁也。【釋文】口耳之閒曰咡。又【少儀】有問焉,則辟咡而對。 又【集韻】人之切,音而。與㖇同。詳後㖇字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