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jin jīn 注音:jin jīn 部首:部首笔画:4

笔画:4 笔顺:撇撇横竖 结构:独体结构

五笔86:RTTH 五笔98:RTTH UNICODE:U+65A4 四角号码:72221

仓颉:HML GBK编码:BDEF 规范编码:0137

jīn ㄐㄧㄣˉ

◎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:二斤斤斤(过分计较琐细的或无关紧要的事物,如“斤斤计较”)。

◎ 古代砍伐树木的工具:斧斤

◎ 斤

a unit half a kilogramme

详细字义

◎ 斤 jīn

〈名〉

(1) 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是横刃,下为曲柄,象斧斤形。本义:斧子一类的工具)

(2) 同本义 [axe]。一般用以砍木,与斧相似,比斧小而刃横

今,斫木斧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段注:“凡斫物者皆曰斧,斫木之斧,则谓之斤。”

于是乎丌釿锯制焉。以釿为之。——《庄子·在宥》

皆执利兵,无者执斤。——《左传·哀公二十五年》

不夭斤斧。——《庄子·逍遥游》

以斧斤考击而求之。——宋· 苏轼《石钟山记

(3) 又如:斤斧(斧头);斤墨(斧头与墨斗);斤凿(斧头与凿子)

(4) 古代一种似锄但比锄小的农具 [small hoe]

恶金以铸锄、夷、斤…——《国语

词性变化

◎ 斤 jīn

〈动〉

(1) 砍削,砍杀 [cut]

不斤不斧。——皮日休河桥赋

横斤山木。——《南史·宋测传》

(2) 又如:斤削(砍削);斤迹(斧头削砍的痕迹);斤械(用斧砍削)。又指对文字的删削修饰。如:斤正(斤斧,斤削。请人修改诗文的敬辞)

(3) 过分计较 [be too calculating]。如:斤斤较量(在琐碎的小事上过分计较)

◎ 斤 jīn

〈量〉

(1) 也作“”。中国和东南亚各国所用的各种重量单位中,均在600克左右;亦指中国在1929年规定的标准单位,等于1.1023磅或500克 [catty]

十六两为一斤。——《汉书·律历志》

四十斤金椎。——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

千余斤。——唐· 白居易《卖炭翁

四五十斤。——明· 魏禧《大铁椎传

市肉二斤。——清· 张廷玉《明史

(2) 又如:斤两(计算重量的单位);斤重(重量)

基本词义

◎ 斤 jin

(1) ——如“千斤”( qiānjin):起重的工具

(2) 另见 jīn

[①][jīn]

[《廣韻》舉欣切,平欣,見。]

(1)斧头。

(2)指兵器。

(3)砍斫;砍杀。

(4)谓对文字的删削修饰。参见“斤正”、“斤斧”。

(5)重量单位。旧制一斤分十六两,市制一斤分十两。合半公斤。

(6)用以加在以斤计量的物名后,作为该物的统称。

(7)一种似锄而小的农具。

[②][jīn]

[《廣韻》居焮切,去焮,見。]

见“2斤”。

[广 韵]:舉欣切,上平21欣,jīn,臻開三平欣見

[平水韵]:上平十二文·去声十三问

[国 语]:jīn

[粤 语]:gan1

[闽南语]:kin1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卯集下】【斤字部】 斤; 康熙笔画:4; 页码:页479第04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舉欣切,音筋。【說文】斫木也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宋之斤。【正字通】以鐵爲之,曲木爲柄,剞劂之總稱。【集韻】或作釿。 又【集韻】一曰權輕重之器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斤者,明也。三百八十四銖。易二篇之爻,隂陽變動之象,十六兩成斤者,四時乗四方之象也。【小爾雅】二鍰四兩謂之斤。【註】六兩爲鍰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斤氏,後改爲艾氏。奇斤氏,後改爲奇氏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居焮切,音靳。【爾雅·釋訓】明明斤斤,察也。【詩·周頌】斤斤其明。【傳】斤斤,明察也。 又【集韻】許斤切,音欣。斤斤,仁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