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èr 注音:èr 部首:部首笔画:7

笔画:13 笔顺:捺横横横竖折横横竖竖横横横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YBG 五笔98:YBG UNICODE:U+8A80 四角号码:01640

仓颉:YRSJ GBK编码:D4A0 规范编码:

èr ㄦˋ

◎ 引诱。

[①][èr]

[《廣韻》仍吏切,去志,日。]

[《廣韻》如之切,平之,日。]

(1)引诱。

(2)作人名用字。宋有赵希誀、赵与誀。见《宋史·宗室世系表二》、《宗室世系表五》。

[广 韵]:如之切,上平7之,ér,止開三平之日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誀; 康熙笔画:13; 页码:页1160第06
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𠀤仍吏切,而去聲。【廣雅】誘也。 又人名。希誀、汝誀,見【宋史·宗室表】。 又【廣韻】如之切【集韻】人之切,𠀤音而。義同。 又【集韻】丑里切,音𧉀。辱也,與恥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