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bì 注音:bì 部首:忄 部首笔画:3
笔画:12 笔顺:捺捺竖撇横竖折横横撇折捺 结构:左右结构
五笔86:NTJT 五笔98:NTJT UNICODE:U+610E 四角号码:98047
仓颉:POAE GBK编码:E3B9 规范编码:5298
愎
bì ㄅㄧˋ
详细字义
◎ 愎 bì
〈形〉
(1) (会意。从心,复声。本义:不听从) 同本义 [wilful;obstinate;perverse]
贪愎喜利,则灭国杀身之本也。——《韩非子·十过》
知伯贪而愎,故 韩魏反而丧之。——《左传·哀公二十七年》
(2) 又如:刚愎(倔强固执,不接受别人的意见);愎很(固执,任性);愎戾(愎类。固执乖僻)
词性变化
◎ 愎 bì
〈动〉
拒绝 [refuse]
愎谏而好胜。——《韩非子·亡征》
[①][bì]
[《廣韻》符逼切,入職,並。]
[《集韻》弼力切,入職,並。]
(1)任性,执拗。
(2)背戾。
[广 韵]:符逼切,入24職,bí,曾開三入蒸並
[平水韵]:入声十三职
[国 语]:bì
[粤 语]:bik1fuk1
康熙字典: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卯集上】【心字部】 愎; 康熙笔画:13; 页码:页394第21
【廣韻】蒲逼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弼力切,𠀤音煏。【玉篇】很也。【廣韻】戾也。剛愎自用也。【左傳·僖十五年】愎諫違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