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ōu 注音:ōu 部首:部首笔画:7

笔画:18 笔顺:捺横横横竖折横横竖折横竖折横竖折横折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YAKK 五笔98:YAKK UNICODE:U+8B33 四角号码:01616

仓颉:YRSRR GBK编码:D68E 规范编码:

ōu ㄡˉ

◎ 见“”。

[①][ōu]

[《廣韻》烏侯切,平侯,影。]

1”的繁体字。

(1)徒歌;齐声歌唱。

(2)引申为赞颂。参见“謳功頌德”。

(3)吟诵。

(4)指歌者。

(5)歌曲;民歌。

(6)姓。春秋有讴阳。见《左传·哀公十三年》。

[广 韵]:烏侯切,下平19侯,ōu,流開一平侯影

[平水韵]:下平十一尤

[粤 语]:au1

[闽南语]:o1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謳; 康熙笔画:18; 页码:页1178第09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烏侯切,音歐。【廣雅】歌也。【玉篇】吟也。【正字通】謳爲歌之別調,歌爲謳之總名。【史記·張儀傳】秦將以美人聘楚,以宮中善歌謳者爲媵。【列子·湯問篇】薛譚學謳於秦靑。【說文】齊歌也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漢王旣至南鄭,諸將及士卒皆歌謳思東歸。【師古註】謂齊聲而歌。或曰齊地之歌。 又姓。【左傳·哀十三年】越大夫謳陽。 又與嘔同。【荀子·富國篇】拊循之,唲嘔之。【註】唲嘔,嬰兒語聲。嘔與謳同。 又【集韻】【類篇】𠀤匈于切,音吁。煦也。又於謳,欲化貌。【莊子·大宗師】需役聞之於謳。【註】歌以樂之也。於音烏。 又【集韻】【類篇】𠀤邕俱切,音紆。【說文】義同。【陸機·吳趨行】楚妃且勿歎,齊娥且莫謳。四坐𠀤淸聽,聽我歌吳趨。謳叶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