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注音:部首:部首笔画:6

笔画:10 笔顺:撇横捺撇横捺横折撇折 结构:上下结构

五笔86:TXXB 五笔98:TXXB UNICODE:U+7B13 四角号码:88712

仓颉:HPP GBK编码:B893 规范编码:

pí ㄆㄧˊ

◎ 捕虾的竹器。

◎ 用竹或荆柳编织的障碍物。

详细字义

◎ 笓 bì

〈名〉

同“”。篦子 [a double-edged fine-toothed comb]

笓,与篦同,去发垢者。——《集韵

[①][pí]

[《廣韻》部迷切,平齊,並。]

(1)竹制的取虾器具。

(2)笓篱。用竹或荆柳编织的遮隔物。参见“笓籬戰格”。

[②][bì]

[《集韻》毗至切,去至,並。]

同“1”。

见“竹篦”。

[广 韵]:部迷切,上平12齊,pí,蟹開四平齊並

[平水韵]:上平四支·上平八齐

[粤 语]:bei6pai4pei4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 笓; 康熙笔画:10; 页码:页879第07

【廣韻】部迷切【集韻】騈迷切,𠀤音鼙。取鰕竹器。【博雅】篝、筌謂之笓,可以約物。 又【集韻】頻脂切,音琵。義同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毗至切,音鼻。櫛屬,與枇同。 又【集韻】薄必切,音邲。次也。 【集韻】或作篦。亦作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