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xiàn 注音:xiàn 部首:部首笔画:3

笔画:9 笔顺:捺捺折撇横竖横撇折 结构:上下结构

五笔86:PTFQ 五笔98:PTFQ UNICODE:U+5BAA 四角号码:30212

仓颉:JHGU GBK编码:CFDC 规范编码:1699

(憲)

xiàn ㄒㄧㄢˋ

◎ 法令:宪章宪令宪兵

◎ 指“宪法”:违宪立宪制宪

◎ 宪

constitution statute

详细字义

◎ 宪

寰 xiàn

〈形〉

(1) (会意。从心,从目,害省声。心、目并用。本义:敏捷)

(2) 同本义 [nimble]

宪,敏也。——《说文

博闻多能曰宪。——《周书·谥法》

(3) 喜乐的样子 [pleased]

天之方难,无然宪宪。——《·大雅》

(4) 又如:宪宪(欣欣。喜悦的样子)

词性变化

◎ 宪

寰 xiàn

〈名〉

(1) 法令 [decree]

布宪于国。——《管子·立政》

宪,法也。——《尔雅

慎乃宪。——《·益稷》

万邦为宪。——《·小雅·六月》

此君之宪令。——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八年》

发虑宪。——《礼记·学记》

(2) 又如:宪票(拘提人犯或处理公务的指令);宪范(法式,典范)

(3) 宪法的略称 [constitution]。如:立宪;护宪;制宪

(4) 宪司的省称 [an ancient official position]。宋代官名,即诸路提点刑狱公事,相当于后世的按察司之职

(5) 方法 [method]

犹迹求履之宪也。——《管子

(6) 旧时属吏对上司的尊称 [superior]

且等本县见过学宪,再作道理。——《官场现形记

(7) 又如:宪台(对上官的尊称);宪训煌煌(对官员训词的恭维);宪官(泛指官员)

(8) 姓

◎ 宪

寰 xiàn

〈动〉

(1) 公布 [promulgate]

宪谓幡书以明之。——《周礼·朝士》。杜注

令群吏宪禁令。——《周礼·小司徒》。注:“表县之。”

(2) 效法 [follow the example]

宪禁于玉宫。——《周礼·天官》

宪女史之典戒。——《寡妇赋

(3) 又如:宪写(仿效;模仿)

(4) 制裁 [sanction]

被宪者多结怨。——《南齐书

(5) 又如:宪墨(绳之以法)

[①][xiàn]

[《廣韻》許建切,去願,曉。]

1”的繁体字。

(1)法令;法度。

(2)典范,榜样。

(3)历法。

(4)指推步,推算历数。

(5)宪法的省称。

(6)公布;揭示。

(7)效法。

(8)思虑。

(9)方法。

(10)弹劾。

(11)指司刑狱的中央、地方机构或官员。如唐代称刑部为宪部,宋代的提点刑狱司及提刑别称宪。

(12)旧指朝廷委驻各行省的高级官吏。如清代称巡抚、藩司、臬司为三大宪。引申为对上司的尊称。

(13)喜乐貌。参见“憲憲”。

(14)通“”。高起,抬起。

(15)姓。汉有宪义渠。见《急就篇》卷二。

[②][xiǎn]

[《集韻》呼典切,上銑,曉。]

通“1”。

(1)明显。参见“2憲”。

(2)犹皇。旧时对先人的美称。参见“2考”。

[上古音]:元部晓母,xian

[平水韵]:去声十四愿

[国 语]:xiàn

[粤 语]:hin3

[闽南语]:hian3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備考】【寅集】【宀字部】 宪; 康熙笔画:16; 页码:页285第10

【搜眞玉鏡】香重切。又莫報切。又呼困切。


(憲)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許建切,音獻。懸法示人曰憲。从害省,从心从目。觀於法象,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。接於目,怵於心,凜乎不可犯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小宰】憲禁于王宮。【註】憲謂表縣之,若今新有法令也。【詩·大雅】文武是憲。【箋】憲,表也,言爲文武之表式也。因憲爲表式之義,故人之取法,亦謂之憲。【書·說命】惟聖時憲。【傳】憲,法也,言聖王法天,以立敎於下也。【禮·內則】五帝憲。【註】法其德行也。 又【說文】敏也。【禮·學記】發慮憲。【註】言發計慮,當擬度於法式。【徐鍇曰】目與心應爲敏也。 又【諡法】博聞多記曰憲。 又【詩·大雅】無然憲憲。【毛傳】憲憲,猶欣欣也。【箋】女無憲憲然爲之制法度,達其意以成其惡也。蓋譏當時變亂舊章,創立新法。此憲憲二字,殆詼諧語,所以深刺之也。後人引訓憲字正文,以釋憲字,遂覺憲字爲表示人以惡者,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。大抵字書訓義,多犯此病,不得不辨。 又州名。本樓煩監,唐置州。 又姓。出【姓苑】。【集韻】或作䩵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呼典切,音顯。【韻會】興盛貌。【詩·大雅】顯顯令德。【中庸】引《詩》作憲憲令德。【正字通】憲有顯示之義。 又叶虛言切,音軒。【詩·小雅】萬邦爲憲。叶上原閑軒。又【大雅】無然憲憲。叶上難。難,泥涓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