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yù 注音:yù 部首:言 部首笔画:7
笔画:16 笔顺:捺横横横竖折横撇捺横竖折横横竖竖 结构:左右结构
五笔86:YWGJ 五笔98:YWGJ UNICODE:U+8AED 四角号码:08621
仓颉:YROMN GBK编码:D649 规范编码:
諭
yù ㄩˋ
◎ 见“谕”。
[①][yù]
[《廣韻》羊戍切,去遇,以。]
(1)告晓;告知。
(2)告谢。
(3)教导;教诲。
(4)指告诫的言辞。
(5)旧指上对下的文告或指示。亦特指皇帝的诏令。
(6)学官名。即教谕。宋代在都城设立的小学和武学中始置教谕,元、明、清县学皆有此官,掌文庙祭祀和训诲所属生员。
(7)明白;领会。
(8)表明;显示。
(9)比喻;比拟。
(10)姓。晋有谕归,见《通志·氏族五》。
[广 韵]:羊戍切,去10遇,yù,遇合三去虞以
[平水韵]:去声七遇
[粤 语]:jyu6
[闽南语]:ji7,ju7
康熙字典: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諭; 康熙笔画:16; 页码:页1171第03
【唐韻】羊戍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兪戍切,𠀤音裕。【說文】告也。【類篇】曉也。【韻會】及其未悟,告之使曉。【穀梁傳·桓六年】修敎明諭國道也。【禮·祭義】諭其志意。【疏】使祝官啓告鬼神,曉諭鬼神以志意。【周禮·秋官】訝士掌四方之獄訟,諭罪𠛬于邦國。【註】告曉以麗罪,及制𠛬之本意。【疏】諭爲曉,故曰告曉。【戰國策】寡人諭矣。【註】諭,曉也。【呂覽·離謂篇】言者以諭意也。【淮南子·主術訓】衰絰菅屨,辟踴哭泣,所以諭哀也。【註】諭,明也。 又【玉篇】譬諭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誼追傷屈原,因以自諭。【師古註】諭,譬也。 又【廣雅】諫也。 又官名。【唐書·百官志】有左右諭德。 又縣名。【晉書·地理志】新諭縣,屬荆州安成郡,吳置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招諭縣,屬錦州,垂拱三年置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東晉有諭歸,豫章人,撰《西河記》。何承天云:音樹。 又【玉篇】他口切,偸上聲。誘也。 【集韻】或作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