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注音:部首:部首笔画:4

笔画:16 笔顺:横撇撇横竖撇捺撇横竖撇捺竖折横横 结构:上下结构

五笔86:DTTJ 五笔98:DTTJ UNICODE:U+66C6 四角号码:71269

仓颉:MDA GBK编码:95D1 规范编码:

lì ㄌㄧˋ

◎ 见“”。

[①][lì]

[《廣韻》郎擊切,入錫,來。]

亦作“1”。“2”的繁体字。

(1)推算日月星辰之运行以定岁时节气的方法。

(2)推算历数的人。

(3)指历书。

(4)历运。指帝业。

(5)数目;年数。

(6)年寿;历数。

(7)指堪舆图。

(8)指记事簿。

(9)指宋代给予发解士人初请举者的记事文书。

[广 韵]:郎擊切,入23錫,lì,梗開四入青來

[平水韵]:入声十二锡

[国 语]:lì

[粤 语]:lik6

[闽南语]:lah8,lek8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辰集上】【日字部】 曆; 康熙笔画:16; 页码:页500第10

〔古文〕𢍷厤【唐韻】郞擊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狼狄切,𠀤音櫟。【說文】曆象也。【書·堯典】曆象日月星辰,敬授人時。【傳】星四方中星,辰日月所會,曆象其分節,敬記天時以授人也。又【舜典】協時月正日。【疏】《世本》云:容成作曆,黃帝之臣。又【洪範】五曰曆數。【傳】曆數,節氣之數,以爲曆。【疏】算日月行道所歷,計氣朔早晚之數,所以爲一歲之曆。【正字通】曆以日爲主,故从日。其从厤者,推其所經二十八舍,正日躔也。曆法始、中、終皆舉之。先求日至以定曆元,履端於始也。參以昏星,舉正於中也。察日與天會月與日會之盈虛,齊以閏歸餘於終也。《史記》《漢書》通用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