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注音:部首:部首笔画:2

笔画:21 笔顺:撇竖横竖折捺横竖折捺捺横撇折竖竖横横折撇折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WGMX 五笔98:WGMX UNICODE:U+5137 四角号码:21212

仓颉:OMMP GBK编码:83AB 规范编码:

(俪)

lì ㄌㄧˋ

〈名〉

◎ 配偶。如:“賢伉儷”《左傳•成公十一年》:“鳥獸猶不失儷。”

〈形〉

◎ 成雙成對的。如:“儷影”

◎ 文字成對偶、對仗的。如:“儷辭”、“儷句”

[①][lì]

[《廣韻》郎计切,去霽,來。]

亦作“1”。“1”的繁体字。

(1)配偶。

(2)双,两。

(3)指对仗、对偶。

(4)比;相配。

(5)并;同。参见“儷走”。

(6)同“”。依附;附着。

(7)同“”。美。参见“儷曲”。

[②][lí]

[《集韻》鄰知切,平支,來。]

2”的繁体字。

茂密。参见“棽儷”。

[广 韵]:郎計切,去12霽,lì,蟹開四去齊來

[平水韵]:去声八霁

[国 语]:lì

[粤 语]:lai6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子集中】【人字部】 儷; 康熙笔画:21; 页码:页121第36

【廣韻】【韻會】𠀤郞計切,音麗。並也。【淮南子·繆稱訓】與俗儷走,而內行無繩。又伉儷,偶也。【左傳·成十一年】郤犫奪施氏婦。婦人曰:鳥獸猶不失儷,子將若何。【又】已不能庇其伉儷而亡之。通作麗。 又【儀禮·士冠禮】主人酬賔束帛儷皮。【註】兩鹿皮也。古文儷爲離。又【士昏禮】納徵曰:某有先人之禮,儷皮束帛,使某也請納徵。 又【集韻】鄰知切,音離。【說文】棽儷也。【韻會】木枝條貌。


考證:〔【左傳·成十一年】不能庇其伉儷而亡之。〕 謹照原文不能上增已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