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注音:部首:部首笔画:3

笔画:16 笔顺:横竖撇捺折捺折竖撇横竖撇捺横竖横 结构:上下结构

五笔86:SCBF 五笔98:SCNF UNICODE:U+58C4 四角号码:44104

仓颉:XDDG GBK编码:89AD 规范编码:

yě ㄧㄝˇ

◎ “”的讹字。

[①][yě]

[《廣韻》羊者切,上馬,以。]

[《廣韻》承與切,上語,禪。]

亦作“1”。亦作“2”。

(1)郊外,离城市较远的地方。

(2)指周代王畿内的特定地区。周制王城外百里曰“”,郊外至五百里疆域中又分“甸、稍、县、都”,各百里。

(3)旷野;荒野。

(4)引伸为荒凉;偏僻。

(5)田野。

(6)泛指村野。

(7)边鄙,边境。

(8)指以之为边鄙或边境。

(9)区域;范围。

(10)指民间,不当政的地位。与“”相对。

(11)质朴,不浮华。与“”相对。

(12)谓天然而不加修饰。

(13)不合礼仪;不拘礼节。

(14)指鄙俗;粗野。

(15)放浪不羁;不受约束。

(16)野生的。参见“野獸”、“野菊”。

(17)非正式的;不合法的。参见“野老公”、“野鴛鴦”。

(18)谦辞。参见“野人”、“野僧”。

(19)方言。很;非常。

(20)通“”。屋宇。

[广 韵]:羊者切,上35馬,yě,假開三上麻以

[国 语]:yě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丑集中】【土字部】 壄; 康熙笔画:16; 页码:页240第17

【正字通】𡐨字之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