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jìn 注音:jìn 部首:部首笔画:4

笔画:10 笔顺:捺撇撇捺折横撇捺捺捺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ONYU 五笔98:ONYU UNICODE:U+70EC 四角号码:97833

仓颉:FSOY GBK编码:BDFD 规范编码:4644

(燼)

jìn ㄐㄧㄣˋ

◎ 物体燃烧后剩下的东西:灰烬烛烬余烬

◎ 烬

ashes

详细字义

◎ 烬

燼 jìn

〈名〉

(1) (形声。从火,尽声。本义:物体燃烧后的剩余)

(2) 同本义[cinder]

请收合余烬。——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

烛烬夜有数升。——《北史·吕思礼传》

(3) 又如:灰烬;余烬;烬灰(灰烬);烬骨(骨灰)

(4) 残余、剩余或残迹 [remnant]

民靡有黎,具祸以烬。——《·大雅·桑柔》

词性变化

◎ 烬

燼 jìn

〈动〉

烧毁;化成灰烬 [burn]。如:烬燃(焚烧);烬灭(烧毁,灭绝);烬萌(火的余烬和草的萌芽。比喻祸根)

[①][jìn]

[《廣韻》徐刃切,去震,邪。]

亦作“1”。“1”的繁体字。

(1)物体燃烧后剩下的东西,灰烬。

(2)指灯花,烛花。

(3)指遗民。

(4)烧毁;化成灰烬。

(5)烧残的;残存的。

(6)柴薪。

[上古音]:真部邪母,zien

[平水韵]:去声十二震

[粤 语]:zeon6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巳集中】【火字部】 燼; 康熙笔画:18; 页码:页671第08
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徐刃切,音賮。【玉篇】同䀆。詳䀆字註。【左傳·襄四年】收二國之燼。【註】燼遺民。【吳語】安受其燼。【註】燼餘也。 又叶咨辛切,音津。【詩·大雅】民靡有黎,具禍以燼。於乎有哀,國步斯頻。【傳】災餘曰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