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pǐ 注音:pǐ 部首:言 部首笔画:7
笔画:15 笔顺:捺横横横竖折横撇竖折横横撇横竖 结构:左右结构
五笔86:YRTF 五笔98:YRTF UNICODE:U+8AC0 四角号码:06640
仓颉:YRHHJ GBK编码:D57C 规范编码:
諀
pǐ ㄆㄧˇ
◎ 诽谤。
[①][pǐ]
[《廣韻》匹婢切,上紙,滂。]
“吡1”的被通假字。
见“諀訿”。
[广 韵]:匹婢切,上4紙,pǐ,止開三上支A滂
康熙字典: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諀; 康熙笔画:15; 页码:页1166第10
【廣韻】匹婢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普弭切,𠀤音仳。【廣雅】訾也,䛼也。【廣韻】惡言也。【集韻】或作吡。 又【集韻】賔彌切,音卑。諀訾,好毀譽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