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注音:部首:部首笔画:7

笔画:19 笔顺:捺横横横竖折横折折捺折折捺横撇捺折撇捺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YXXT 五笔98:YXXW UNICODE:U+8B4F 四角号码:02653

仓颉:YRVII GBK编码:D749 规范编码:

jī ㄐㄧˉ

◎ 见“”。

[①][jī]

[《廣韻》居依切,平微,見。]

1”的繁体字。

(1)讥刺;非议。

(2)劝谏。

(3)稽查;盘问。

[广 韵]:居依切,上平8微,jī,止開三平微見

[平水韵]:上平五微

[粤 语]:gei1

[闽南语]:ki1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譏; 康熙笔画:19; 页码:页1181第01

【唐韻】居依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希切,𠀤音機。【說文】誹也。【增韻】誚也。【左傳·隱元年】稱鄭伯譏失敎也。【班固·典引】司馬遷著書,微文刺譏,貶損當世。 又【廣雅】問也。【增韻】伺察也。【禮·王制】關執禁以譏,禁異服,識異言。【註】譏,呵察也。 又【廣雅】諫也。【玉篇】嫌也。【廣韻】譴也。 又官名。【金史·百官志】譏察使掌譏察姦僞。 又【韻會】通作幾。【周禮·地官·司關】國凶札則無關門之征猶幾。【註】猶幾謂無租稅,猶苛察不令姦人出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