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注音:部首:部首笔画:4

笔画:10 笔顺:横竖撇捺折折折撇折捺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SVQY 五笔98:SVQY UNICODE:U+685A 四角号码:42927

仓颉:DVVN GBK编码:96FD 规范编码:

zā ㄗㄚˉ

◎ 古同“”。

[①][zǎn]

[《集韻》子末切,入曷,精。]

同“2”。

旧时酷刑之一,即拶指。用绳串联五根小木棍,套入受刑人手指而用力紧收。亦指这种刑具。

[②][zā]

[《集韻》子末切,入曷,精。]

同“1”。

谓挤迫。

[国 语]:zǎn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補遺】【辰集】【木字部】 桚; 康熙笔画:10; 页码:页526第21

【字彙補】音未詳。人名。宋時賜隴桚姓名曰趙懷恩。見《宋史新編·王厚傳》。疑卽拶、桚二字之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