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bān 注音:bān 部首:部首笔画:9

笔画:13 笔顺:撇捺折撇横撇竖折横横横撇捺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WVDM 五笔98:WVDM UNICODE:U+9812 四角号码:81286

仓颉:CHMBC GBK编码:EE43 规范编码:

bān ㄅㄢˉ

◎ 见“”。

[①][fén]

[《廣韻》符分切,平文,奉。]

亦作“1”。“1”的繁体字。

大头貌。

[②][bān]

[《廣韻》布還切,平删,幫。]

亦作“2”。“2”的繁体字。

(1)发布;公布。

(2)赏赐;分赏。

(3)分担;分任。

(4)次第。

(5)通“”。须发半白。参见“2白”。

[广 韵]:符分切,上平20文,fén,臻合三平文並

[平水韵]:上平十二文·上平十五删

[粤 语]:baan1paan1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戌集下】【頁字部】 頒; 康熙笔画:13; 页码:页1401第08
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符分切,音汾。【廣韻】魚大首。亦衆貌。【詩·小雅】魚在在藻,有頒其首。 又【唐韻】布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逋還切,𠀤音班。【廣韻】布也,賜也。【禮·明堂位】頒度量而天下大服。【註】頒,讀爲班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匪頒。【註】匪,分也。頒,讀爲班布之班,謂班賜也。 又【說文】鬢也。【正韻】頟兩旁曰頒。【孟子】頒白者。【註】頒,班也。頭半白班班者也。 又分也。【書·洛誥】乃惟孺子,頒朕不暇。【傳】我爲政,常若不暇。汝惟小子,當分取我之不暇而行之。【釋文】頒音班。又甫云反。 又【說文】通作朌。【禮·王制】名山大澤不以朌。【釋文】朌讀爲頒,賦也。 又鳥名。【揚子·方言】戴勝,自關而東或謂之戴頒。 又【揚子·方言】鋪頒,索也。東齊曰鋪頒,猶秦晉言抖藪也。 又古通先韻,𤰞連切,音邊。【蘇軾·澄泥硯詩】長安新硯石同堅,不待書來遂許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