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注音:部首:部首笔画:3

笔画:16 笔顺:横竖横竖横折撇横折横撇折撇撇撇捺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RHAE 五笔98:RHGE UNICODE:U+64DA 四角号码:51032

仓颉:QYPO GBK编码:93FE 规范编码:

jù ㄐㄩˋ

[①][jù]

[《廣韻》居御切,去御,見。]

2”的繁体字。

(1)依靠,依从。

(2)依照,根据。

(3)定,安。

(4)按着。

(5)证据。

(6)指凭据。即用作证明的书面文件。

(7)占有,占据,处于。

(8)抵拒。

(9)跨;蹲。

(10)确实。

(11)古印度长度单位。约相当于晋时的十里。

(12)姓。明有据成。见《续通志·氏族七》。

[②][jǐ]

搏击;爪持。

[上古音]:鱼部見母,kia

[广 韵]:居御切,去9御,jù,遇開三去魚見

[平水韵]:去声六御

[唐 音]:*giu?

[国 语]:jù

[粤 语]:geoi3

[闽南语]:ki3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 據; 康熙笔画:17; 页码:页459第12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居御切,音鋸。【說文】杖持也。【論語】據於德。 又【廣韻】依也。【易·困卦】困于石,據于蒺藜。【詩·邶風】亦有兄弟,不可以據。【左傳·僖五年】享祀豐潔,神必據我。【註】據猶安也。 又引也,援也。【爾雅疏序】事有隱滯,援據徵之。 又按也。【禮·玉藻】君賜稽首據掌,致諸地。【疏】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。【老子·道德經】猛獸不據。【註】以爪按拏曰據。 又拒守也。【史記·趙奢傳】先據北山上者勝。 又姓。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。 又【集韻】其踞切,音遽。有形之貌。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。 又【史記註】訖逆切,音戟。【呂后紀】見物如蒼犬,據高后掖。又叶求於切,音蘧。【史記·龜筴傳】事有所疾,亦有所徐。物有所拘,亦有所據。 通作据。見据字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