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zhǐ 注音:zhǐ 部首:部首笔画:7

笔画:11 笔顺:竖折横竖横竖横竖横竖横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KHHG 五笔98:KHHG UNICODE:U+8DBE 四角号码:61110

仓颉:RMYLM GBK编码:D6BA 规范编码:2274

zhǐ ㄓˇ

◎ 脚:趾高气扬

◎ 脚指头:趾骨趾甲

◎ 踪迹:“庶追芳趾”

◎ 古同“”。

◎ 趾

toe

详细字义

◎ 趾 zhǐ

〈名〉

(1) (形声。从足,止声。古所谓趾,指足,不指脚趾。脚指叫做指,趾是“”的后起字。本义:脚)

(2) 同本义 [foot]

三之日于耜,四之日举趾。——《·豳风·七月》

贲其趾。——《·贲卦》

屦校灭趾。——《·噬嗑卦》

麟之趾。——《·周南·麟之趾》

今君若步玉趾。——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

足趾之所不蹈。——左思吴都赋》。 王力注:“足趾是同义词连用,‘趾’不是足指。”

(3) 又如:趾股(腿脚);趾踵(脚);趾踵相接(形容人数之多);趾爪(脚爪)

(4) 脚指头 [toe]

右手攀右趾若啸呼状。——明· 魏学洢《核舟记

(5) 又如:脚趾(脚前端的分支);鹅鸭之类趾间有蹼;趾绊(本屐上的趾袢儿);趾趾(足尖轻轻着地行走的声音)

(6) 支撑器物的脚 [leg]

鼎颠趾。——《·鼎》

(7) 通“”。基址[foundation]

略基趾。——《左传·宣公十一年》

亭亭峻趾。——左思魏都赋

去上西山趾。——阮籍咏怀

[①][zhǐ]

[《廣韻》諸市切,上止,章。]

(1)脚指头。

(2)泛指脚。

(3)支撑器物的脚。

(4)基础部分;底脚。

(5)踪迹。

(6)引申为追踪。

(7)践踏。

(8)止,停止。

(9)终。

(10)典礼,礼仪。

[上古音]:之部照三母,tji?

[广 韵]:諸市切,上6止,zhǐ,止開三上之章

[平水韵]:上声四纸

[粤 语]:zi2

[闽南语]:chi2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酉集中】【足字部】 趾; 康熙笔画:11; 页码:页1222第15
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諸市切【正韻】諸氏切,𠀤音止。【爾雅·釋言】趾,足也。【釋名】趾,止也。言行一進一止也。【易·賁卦】賁其趾。【詩·豳風】四之日舉趾。【禮·曲禮】請袵何趾。 又【左傳·宣十一年】略基趾。【註】趾,城足也。 又【禮·王制】南方曰蠻,雕題交趾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交趾郡,屬交州。 又通作止。【前漢·𠛬法志】當斬左止者,笞五百。【註】師古曰:止足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