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注音:部首:鹿 部首笔画:11

笔画:20 笔顺:捺横撇折竖竖横横折撇折折横折横竖竖横横横 结构:半包围结构

五笔86:YNJB 五笔98:OXXB UNICODE:U+9E9B 四角号码:00241

仓颉:IPNSJ GBK编码:FB94 规范编码:

mí ㄇㄧˊ

◎ 幼鹿:“山鹿藏窟穴,虎豹吞其麛。”

◎ 泛指幼兽:“国君春田不围泽,大夫不掩群,士不取麛、卵。”

[①][mí]

[《廣韻》莫兮切,平齊,明。]

(1)幼鹿。

(2)泛指幼兽。

(3)捕猎幼兽。

[广 韵]:莫兮切,上平12齊,mí,蟹開四平齊明

[平水韵]:上平八齐

[粤 语]:mai4nei4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亥集下】【鹿字部】 麛; 康熙笔画:20; 页码:页1511第08

【唐韻】莫兮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緜批切【正韻】緜兮切,𠀤音迷。【說文】鹿子也。 又獸初生皆曰麛。【禮·曲禮】春田,士不取麛卵。【註】生乳之時,重傷其類。 又同麑。【禮·玉藻】麛裘靑豻褎,絞衣以裼之。【論語】作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