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注音:部首:部首笔画:5

笔画:13 笔顺:竖折横横横竖折横竖横横撇竖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HLGJ 五笔98:HLGJ UNICODE:U+7764 四角号码:66021

仓颉:BUWML GBK编码:B244 规范编码:

bì ㄅㄧˋ 又 pì ㄆㄧˋ

◎ 古同“”。

[①][pì]

[《廣韻》匹詣切,去霽,滂。]

亦作“1”。“2”的被通假字。

视。

[粤 语]:pai5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午集中】【目字部】 睤; 康熙笔画:13; 页码:页811第01

【廣韻】匹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匹計切,𠀤音媲。【玉篇】左睤右睨。【集韻】睤睨,邪視也。 又通作㑭。【史記·信陵君傳】㑭睨,故久立。 又通作辟。【前漢·息夫躬傳】辟倪兩宮閒。 又通作䁹。【晉書·列傳】䁹睨漢廷。 又【宋史·儀衞志】睤睨,如華蓋而小。【唐書·儀衞志】作俾倪。 又【釋名】城上垣曰睤睨。言於其孔中睤睨非常也。一作𡌨堄。與陴,壀𠀤通。 又【集韻】普米切,媲上聲。義同。 下从丌。俗作睤,非。


考證:〔【釋名】城上垣曰睤睨。言其於孔中睤睨非常也。〕 謹照原文其於改於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