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zhǔn 注音:zhǔn 部首:部首笔画:3

笔画:13 笔顺:捺捺横撇竖捺横横横竖横横竖 结构:左中右结构

五笔86:IWYF 五笔98:IWYF UNICODE:U+6E96 四角号码:30401

仓颉:EGJ GBK编码:9CCA 规范编码:

zhǔn ㄓㄨㄣˇ

◎ 见“”。

[①][zhǔn]

[《廣韻》之尹切,上準,章。]

亦作“1”。“1”的今字。

(1)水之平。

(2)指其它物体的平。

(3)古代测量水平的仪器。

(4)标准;准则。

(5)指使合乎标准。

(6)确定的主意、方式、规律等。

(7)符合;等齐;相当。

(8)衡量,比较。

(9)引申为揣度。

(10)瞄准;测定。

(11)见“準的”。

(12)依照;以为准绳。

(13)仿照;效法。

(14)抵偿;折兑。

(15)谓程度相近,可以看作一类。

(16)准确。

(17)准许;允许。

(18)一定;肯定。

(19)准人。古代狱官。

(20)鼻子。

(21)据以校定乐律(音高)的古乐器名。

[广 韵]:之尹切,上17準,zhǔn,臻合三上諄章

[平水韵]:上声十一轸·入声九屑

[唐 音]:jui?n

[国 语]:zhǔn

[粤 语]:zeon2

[闽南语]:chun2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巳集上】【水字部】 準; 康熙笔画:14; 页码:页639第24

【唐韻】【正韻】之允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主尹切,𠀤肫上聲。【說文】平也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繩直生準。準者,所以揆平取正也。【書·立政】準人。【正義】準人,正法之人,謂士官。 又均也。【禮·月令】先定準直。【正義】謂輕重平均。 又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權之然後準之。【註】謂準擊平正之也。 又平準,漢官名。武帝置平準官,籠天下鹽鐵。 又則也,倣也。【易·繫辭】易與天地準。 又樂器,漢京房所作,以定律數。 亦作准。【莊子·天道篇】平中準,大匠取法焉。【字林】準與準同。 又【唐韻】職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朱劣切,𠀤音拙。【史記·高祖本紀】隆準而龍顏。【註】服虔曰:準,頰權也。文穎曰:準,鼻也。 又【集韻】數軌切【正韻】式軌切,𠀤音水。亦平也。一曰車轅脊不停水。


考證:〔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準之,然後量之。【註】謂準擊平正之也。〕 謹按註係上句權之然後準之之註。謹將改準之然後量之句,改爲權之然後準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