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注音:部首:部首笔画:7

笔画:14 笔顺:捺横横横竖折横折横折捺折捺捺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YNNY 五笔98:YNNY UNICODE:U+8A8B 四角号码:07631

仓颉:YRSUP GBK编码:D548 规范编码:

jì ㄐㄧˋ

◎ 古同“”。

[①][jì]

[《廣韻》渠記切,去志,羣。]

(1)告诫。

(2)同“”。禁忌。

[广 韵]:渠記切,去7志,jì,止開三去之群

[平水韵]:去声四寘

[粤 语]:gei6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誋; 康熙笔画:14; 页码:页1161第16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渠記切【正韻】奇寄切,𠀤音芰。【說文】誡也。【徐曰】今言誡誋,是也。【淮南子·繆稱訓】目之精者,可以消澤而不可以昭誋。【註】誋,誡也。不可以敎導戒人。 又【廣雅】告也。【玉篇】禁也。【廣韻】信也。 又人名。汝誋、與誋,見【宋史·宗室表】。 又【字彙補】古到切,音告。【淮南子·齊俗訓】日月之所照誋。【註】誋,音告。


考證:〔【淮南子·繆稱訓】目之精者,可以消釋,而不可以昭誋。〕 謹照原文消釋改消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