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pàn 注音:pàn 部首:部首笔画:2

笔画:7 笔顺:捺撇横横撇竖竖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UDJH 五笔98:UGJH UNICODE:U+5224 四角号码:92500

仓颉:FQLN GBK编码:C5D0 规范编码:0849

pàn ㄆㄢˋ

◎ 区别,分辨,断定:判明判辨判据判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判断

◎ 分开,截然不同: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

◎ 评定:裁判谈判判卷子

◎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:判词判决判案

◎ 古代官名:通判判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

◎ 判

decide distinguish judge obviously sentence

详细字义

◎ 判 pàn

〈动〉

(1) (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“”是把牛分开。本义:分,分开)

(2) 同本义 [divide]

判,分也。——《说文

继犹判涣。——《·周颂·访落》

纪于是乎判。——《左传·庄公三年》

若七德离判,民乃携贰。——《国语·周语中》

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。——柳宗元封建论

(3) 又如:判割(分割);判妻(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);判散(分散);判礼(分离;分开);判迹(分道而行);判裂(割裂;分离)

(4) 判决 [judge;sentence;condemn]

太尉判状辞甚巽(恭顺)。——唐·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

(5) 又如:审判(审理和判决);判词(判决的文词);判牍(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);判有罪;判无罪

(6) 区别;分辨 [distinguish]

判天地之美,析万物之理。——《庄子·天下》

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。——宋· 苏洵《六国论

(7) 又如:判别是非;判正(分辨是非曲直)

(8) 裁定 [decide]。如:公判;评判(判定胜负或优劣);判事(判决事务的是非曲直);判个死日(预知死期。判:断定);判命(判定人的命运;拼命);判析(裁决)

(9) [为了评价或强调的目的] 评定做上符号或记号 [mark]

使者呈上书看时,封面上判云:“汉大丞相付 周都督开拆。”——《三国演义

(10) 又如:判卷子;判阅(批阅)

(11) 球赛中裁定球或球员的情况 [call]。如:判发球出界;判跑垒员安全进垒

(12) 通“”。舍弃 [forsake]

海波无底珠沉海,采珠之人判死采。——元稹采珠行

词性变化

◎ 判 pàn

〈名〉

(1) 半 [half]

凡有责者有判书。——《周礼·朝士》。注:“半分而合者。”

卿大夫判县。——《周礼·小胥》。按:“宫县四面,判县两面。”

掌万民之判。——《周礼·媒氏》

璋判白。——《公羊传·定公八年》

天地判合。——《汉书·翟义传》

(2) 判决狱讼的官 [judge;justice]。如:州判;通判;判司(官名。掌批判文牍的官);判官头(雕绘着判官的马鞍)

(3) 裁决诉讼的文书 [court verdict]。如:判花(花押。旧时在判决书后签字花押)

[①][pàn]

[《廣韻》普半切,去换,滂。]

2”的被通假字。

(1)剖开。

(2)分裂;分开。

(3)区别。

(4)谓对狱讼的审理和判决。

(5)指审理狱讼的判决书。

(6)决定;断定。

(7)裁定;评判。

(8)署理。

(9)唐宋官制,以大兼小,即以高官兼较低职位的官也称判。

(10)为古官名。如州判;通判。

(11)半,一分为两。

(12)指婚配。

(13)通“”。舍弃。

(14)通“”。甘愿。

[广 韵]:普半切,去29換,pàn,山合一去桓滂

[平水韵]:去声十五翰

[唐 音]:pɑ?n

[国 语]:pàn

[粤 语]:pun3

[闽南语]:phoaN3,phoan3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子集下】【刀字部】 判; 康熙笔画:7; 页码:页138第11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普半切,音泮。【說文】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【玉篇】分散也。又【增韻】半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媒氏】掌萬民之判。【註】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,主合其半。又【周禮·秋官·朝士】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。【註】判,分半而合者,故書判爲辨。又【前漢·翟方進傳】天地判合。【註】師古曰:判之言片也。又斷也。【唐書·選舉志】試身言書判。又【韻會】宰相出典州曰判。又通作牉。【字林】牉合其半,以成夫婦。【儀禮·喪服禮】夫妻牉合。又通作泮。【史記·陸賈傳】自天地剖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