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bàn 注音:bàn 部首:辛 部首笔画:7
笔画:16 笔顺:捺横捺撇横横撇折撇捺横捺撇横横竖 结构:左右结构
五笔86:ULUH 五笔98:UEUH UNICODE:U+8FA6 四角号码:00441
仓颉:YJKSJ GBK编码:DE6B 规范编码:
辦
bàn ㄅㄢˋ
◎ 见“办”。
[①][bàn]
[《廣韻》蒲莧切,去襇,並。]
(1)成,成功。
(2)办理,治理。
(3)惩治,处罚。
(4)置办,筹措。
(5)兴办,举办。
(6)具有;抱有。
(7)打算,准备。
(8)有才能,有才干。
[广 韵]:蒲莧切,去31襇,bàn,山開二去山並
[平水韵]:去声十六谏
[粤 语]:baan6
[闽南语]:pan7
康熙字典:
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酉集下】【辛字部】 辦; 康熙笔画:16; 页码:页1251第18
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皮莧切【正韻】備莧切,𠀤音辨。【說文】致力也。【集韻】具也。【史記·項羽紀】項梁常爲主辦。【前漢·韓信傳】多多益辦。 又與辨通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以辨民器。【註】辨,猶具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