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lùn 注音:lùn 部首:部首笔画:7

笔画:15 笔顺:捺横横横竖折横撇折横竖折横竖竖 结构:左右结构

五笔86:YWGA 五笔98:YWGA UNICODE:U+8AD6 四角号码:08627

仓颉:YROMB GBK编码:D593 规范编码:

lùn ㄌㄨㄣˋ

[①][lùn]

[《廣韻》盧困切,去慁,來。]

[《廣韻》盧昆切,平魂,來。]

1”的繁体字。

(1)议论;分析和说明事理。

(2)衡量;评定。

(3)编次。

(4)研究。

(5)调查。

(6)推知。

(7)问,考虑。

(8)定罪。

(9)论告;弹劾。

(10)谓按照某种单位或类别等。

(11)叙说;说。

(12)言论;舆论。

(13)主张;学说;观点。

(14)相貌。

(15)凭借;倚仗。

(16)古代的一种气球。是游戏、运动用具。

(17)文体的一种。即议论文。

(18)泛指文章。

(19)佛教解释经义、论辩法相的书籍。梵名阿毗达摩,意为“對法”。同经、律合称“三藏”。

(20)吐蕃大臣的称号。又称论逋。例由贵族担任。后西藏仍沿用此称。

(21)姓。唐代有论钦陵。见唐林宝《元和姓纂》卷九。

[②][lún]

[《廣韻》盧昆切,平魂,來。]

[《廣韻》力迍切,平諄,來。]

2”的繁体字。

(1)《论语》的简称。

(2)用在大数目前,表示约数。

(3)通“”。选择;选拔。

(4)通“”。用力挥动。

(5)通“”。事物的条理、秩序。

(6)通“”。类。

(7)通“”。道理。

[广 韵]:力迍切,上平18諄,lún,臻合三平諄來

[平水韵]:上平十三元·去声十四愿

[粤 语]:leon4leon6

[闽南语]:lun7

康熙字典:

◎ 康熙字典解释
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論; 康熙笔画:15; 页码:页1168第13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盧昆切,音崘。【說文】議也。【廣韻】說也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·賈疏】直言曰論,答難曰語。論者,語中之別,與言不同。又【論語·序解正義】論者,綸也,輪也,理也,次也,撰也。以此書可經綸世務,故曰綸,圓轉無窮故曰輪,蘊含萬理故曰理,篇章有序故曰次,羣賢集定故曰撰。【文心雕龍】昔仲尼微言,門人追述,故仰其經目,稱爲論語,蓋羣論立名,始于兹矣。 又【釋名】倫也,有倫理也。【玉篇】思理也。【詩·大雅】於論鼓鐘。【傳】思也。【鄭箋】論之言倫也。【朱傳】言得其倫理也。 又【增韻】紬繹討論也。【孔安國·尚書序】討論典墳。 又【正韻】決罪曰論。 又官名。【金史·百官志】其官長皆稱曰勃極烈,次曰國論、忽魯、勃極烈。國論,言貴。忽魯,猶總帥也。 又諸羌州名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劒南道有論川州,開元後置。 又姓。【唐書】論弓仁,本吐蕃族也。又三字姓。【金史·國語解·姓氏】烏古論曰商。 又【廣韻】力迍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龍春切,𠀤音倫。言有理也。又【禮·王制】凡制五𠛬,必卽天論。【註】天論,天理也。與倫同。 又【玉篇】力困切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盧困切,𠀤崘去聲。義同。又【正韻】辨論也。【書·周官】論道經邦。【傳】論者,講明之謂。【禮·王制】凡官民材,必先論之。【註】謂考評其行藝之詳也。【史記·蕭相國世家】論功行封。 又叶盧健切,音練。【前漢·敘傳】兵家之策,惟在不戰。營平皤皤,立功立論。 又叶聖閏切,音舜。【馮衍·顯志賦】澄德化之陵遲兮,烈𠛬罰之峭峻。燔商鞅之法術兮,燒韓非之說論。 又叶閭員切,音攣。【曹植·文帝誄】考諸先紀,尋之哲言。生若浮寄,惟德可論。 【字彙補】譌作𠐜,非。